開封後請盡早食用完畢,請勿放置高溫、陰暗潮濕或陽光直射之場所。
標示於包裝上(西元.年.月.日)到貨後一定會小於4個月
標示於包裝上(西元.年.月.日)
4個月(系指未開封狀態且正常條件保存)
包裝內含脫氧劑或乾燥劑,請勿食用。
※本產品含有花生、魚類、芝麻及其製品,對此過敏者不宜食用。※本產品與甲殼類、大豆、堅果種子及其製品於同一產線生產,對此過敏者不宜食用。
四個月
100克